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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30 16:14:24 来源:河北区纪委监委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现就清廉文明节俭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红线意识,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一是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二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三是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四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五是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六是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七是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八是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以及强制使用APP、搞接龙打卡、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九是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以及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十是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粽子等搞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渲染奢侈氛围,助长向领导干部赠送节礼的不良风气。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压力传导,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群众感受真变化、增强获得感。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密切关注廉政风险高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运用节前教育、廉政谈话等形式,讲清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之弦。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厚植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三、强化监督执纪,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畅通监督渠道,借助信访举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舆情信息等途径,积极受理群众“四风”问题投诉反映,大力纠治民生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场所,聚焦突出问题、围绕重点环节,充分发挥片区协作机制,采取室组联动、室组街联合、会同相关部门等方式,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盯紧盯牢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及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深入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不断巩固严的氛围,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在树新风上见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警为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善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