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02 18:22:14 来源:河北区纪委监委
日前,经河北区委批准,河北区纪委监委对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司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司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工作失职失责,违规发放拆迁困难补助;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生活腐化堕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侵吞公款归个人所有,数额特别巨大;把权力当成谋利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司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司津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司津简历:
司津,男,回族,1968年12月出生,河北秦皇岛人,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12—2010.05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房地产管理站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代理副站长,副站长,站长;
2010.05—2010.07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房地产管理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
2010.07—2019.01 天津市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2019.01—2020.10 天津市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0.11 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