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23 15:17:31 来源:河北区纪委监委
日前,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室组”联动组成监督检查组,深入区人民检察院,对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首先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随后重点对填报通报制度、“零”填报提示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填报、对“敷衍式”“选择式”填报是否开展谈心谈话以及建章立制抓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了解到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院党组会提要求、中层会点重点、推动会再部署的方式,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规范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推动全院干警“应报尽报”“逢问必录”。二是抓实规范填报,充分运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指引》,引导全院干警用好网上填报系统,坚持“一月一通报”,着力提高记录报告质量。三是提醒警示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长期“零报告”的同志主动谈话了解情况、督促提醒,通过签署《检察干警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承诺书》,压紧压实责任。
检查组对区检察院的主要做法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民生痛点难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强化司法保障,继续保持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良好态势,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