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8 14:13:17 来源:河北区纪委监委
打铁必须自身硬,“纪律部队”自我约束必须严之又严,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近日河北区纪委监委在全市率先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给纪检监察干部戴上“紧箍咒”,把纪检监察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定,分为九章共二十九条,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制度、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监督全覆盖,把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六类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细化监督制度,通过重要情况报告、述职述廉、提醒谈话等制度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拓宽监督方式,明确教育预防、信访举报、抽查检查、风险防控、查办案件、约谈警示等六类监督方式。
《暂行办法》的制定出台,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更加有规可依,切实解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问题,用铁的纪律铸就忠诚干净担当,确保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